一、报警阀组分类
报警阀组分为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和预作用报警阀组。


二、报警阀组的设置要求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要求: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
(二)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洒水喷头数计入湿式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三)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湿式系统不宜超过800只
(四)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五)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设置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六)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七)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05MPa,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2、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要求:
(一)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二)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三)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开启阀门以小于一个喷头的流量放水。
(二)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三、报警阀组的检查方法
(一)报警阀组外观检查:报警阀标志齐全,阀体上有水流指示方向的永久性标识,报警阀组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表面无裂纹;
(二)报警阀结构检查: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其直径不应小于20mm;阀体的阀瓣组件的供水侧应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测试报警装置的测试管路;
(三)报警阀组功能检查: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报警阀应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小于0.05MPa;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小于7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