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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认证
2023-02-28  浏览: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相对于室外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室内空气污染已成为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焦点。2020年6月24日,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在南京召开《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两项标准均由学会提出并归口。

资质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商营业执照中有从事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或者相关的经营范围并要求注册时间五年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固定专业施工人员10名以上

(三)有10名以上的经过中国室内环境化治理专业委员会培训,具有净化委颁发的施工实用技术培训证书《室内环境治理员》;

(四)法人单位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五)掌握四项以上有关室内环境净化治理实用技术或独立发明创造经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的技术;

(六)独立承担至少三十项室内环境净化治理工程,施工面积三十万平方米以上,并经过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达到GB/T18883国标要求;

(七)推行全面治理管理,有完善的治理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