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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打火机】如何出口?
2023-02-28  浏览:4

小编提示


1 打火机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打火机,UN1057,属2.1类危险货物,无副危险性。


2 打火机的发火装置是有特殊规定要求的:打火机或打火机充气罐须满足充罐所在国家的规定,须具有意外释放保护装置。机械阀或点火装置须安全密封、紧固或以其他方式关紧以防在运输过程中装置启动或内装物泄漏。


3 适用打火机的包装,还需满足特殊包装规定:须使用满足包装类II试验要求的刚性外包装。这些外包装在设计、构造和布置上须能有效防止内装物的移动、内装物被意外点燃以及易燃气体或液体的意外泄漏。






1 一文读懂打火机出口检验监管




引言:


我国是全球打火机生产出口大国,每年出口打火机二十多亿支,覆盖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打火机虽小,但检验监管却事关安全。安全无小事,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出口打火机检验监管要求吧。


01 打火机是如何定义和归类的?



Q;打火机是如何定义的?


A:打火机是指充灌有不大于10克的丁烷或其他易燃气体或液体,可重复充灌或没有充灌系统,并能承受一定压力,带有燃料释放、引燃装置的器具。一般用于点燃香烟,也可用于其他点火。



Q:打火机是怎么归类的呢?


A: 打火机出口申报涉及HS编码有9613100000、9613200000、


9613800000。




02 打火机企业出口需具备的要求?


Q: 打火机企业出口有什么要求?


A:一、主管海关对出口打火机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出口生产企业在申报前取得海关登记代码,并在货物出口前提出检验


申请,接受海关检验监管。登记代码按照《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产企业登记细则》确定。


登记代码标记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由二位阿拉伯数字代表生产企业所处的各直属海关;


第二部分由字母“L”代表打火机;


第三部分由三位阿拉伯数字001—999代表出口打火机生产企业;


第四部分代码标记中符号“/”后的数字表示出口批次和生产年份(一个检验批为一个批次)。




注:登记代码和批次要印在运输包装上并保持清晰牢固。


二、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上铸印的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登记代码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由二位阿拉伯数字代表企业所处的各直属海关;


第二部分:由三位阿拉伯数字001—999代表企业。




03 打火机出口如何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出口检验相关技术规范与检验规程


(1)SN/T 0761.1-2011《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


(2)SN/T 0761.2-2011《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


(3)SN/T 1517-2005《出口台式打火机检验规程》;


(4)SN/T 0324-2014《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


(5)SN/T 3879-2014《打火机防止儿童开启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6)ISO 9994《打火机安全规范》;


(7) GB 25722-2010《打火机 安全与质量》;


(8)ASTM F400《打火机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04 打火机出口如何申报?



1 打火机出口申报路径有哪些?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的申报界面。



2 打火机出口需要申报哪些项目?


出口打火机的生产企业在打火机出口时应申请货物检验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注意:打火机出口企业所使用的包装容器须取得《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才能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性能检验周期为1个月、3个月、6个月三个档次。每种新设计型号检验周期为3个月,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合格,检验周期可升一档,若发生一次不合格,检验周期降一档。


05 打火机出口如何检验?



打火机检验





海关——对出口打火机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以产地检验和口岸查验相结合为原则,采取型式试验和常规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型式试验——包括防止儿童开启装置试验、燃烧高度试验(包括火焰高度试验、爆火、溅火和跳火试验、熄灭试验三项)、跌落试验、温度试验、持续燃烧试验、压力试验、燃液容量试验、循环燃烧试验、重复注气试验和燃料相容性试验共12项。经上述试验后,如每项试验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型式试验合格。




型式试验流程图



常规检验——试验项目包括外观鉴定、保险装置鉴定(无保险装置可免做本项鉴定)、跌落试验、充灌量鉴定、渗漏试验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以上各项检验鉴定均合格,则该批合格。



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打火机属于第2.1类危险货物(易燃性物质),装箱前须按照国家或国际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包装。包装上须有联合国编码、危规标记、企业登记代码及批次号。


1.联合国编号:UN1057;


2.危规标记;


3.企业登记代码及批次号。


海关对常规项目及包装使用鉴定合格的出口打火机签发电子通关信息及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注意:危险货物包装件单件净重不得超过《规章范本》和相应的运输方式的《国际危规》规定的重量。包装件外表应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瓦楞纸箱应完好无损,封口应平整牢固,打包带紧箍箱体。



不合格处置


型式试验:如有1项试验不合格,则加倍抽样重新进行检验,如仍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不合格,不准出口并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常规检验:如有1项试验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不合格,不准出口并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常见不合格类型:打火机上未铸印登记代码,未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打火机燃料充灌量超过容器容积85%,跌落试验或渗漏试验不合格……




海关提醒


对于连续出口的相同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的金属外壳打火机,全项型式试验周期为12个月,塑料外壳打火机全项型式试验周期为9个月。


出口打火机检验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使用鉴定结果单》有效期最长12个月,但此有效期不能超过相应的《性能检验结果单》的有效期。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打火机,应铸有海关发放的登记代码,其外包装上必须印有登记代码和批号。


END




2 出口打火机监管内容



NO.1 生产企业申请代码


根据《关于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检检函〔2001〕213号)规定,出口打火机生产企业申请代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收登记和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2.具备质量手册或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


3.具备完整的生产技术文件。


4.具有专用成品仓库。



企业向所在辖区隶属海关提交以上对应材料复印件和《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代码申请书》,隶属海关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是否同意办理企业代码的初审意见后提交直属海关商品检验处。直属海关商品检验处对隶属海关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通过申请并分配企业代码,并以《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代码核准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生产企业代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二位阿拉伯数字代表企业所处的各直属海关,即产地;第二部分由字母“L”代表打火机;第三部分由三位阿拉伯数字001-999代表企业编码。




NO.2 型式试验


打火机首次出口或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海关对其进行全项型式试验。对连续生产的产品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型式试验。需要确认防儿童装置时,按照“SN/T 0761.2-2011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1. 抽样:产地海关接受辖区内出口打火机商品生产企业的报关申请,负责抽取型式试验样品。海关人员现场抽样要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填写《抽样凭证》,并对样品进行封识。



2.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检验由海关总署认可的具备资格的危险品打火机实验室,针对出口不同的国家、地区分别依据SN/T 0761.1-2011《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ISO 9994-2018(欧盟)、ASTM F400-2019(美国、加拿大)进行。



型式试验检验项目:防止儿童开启装置试验【该项测试是为了防止儿童将打火机作为玩具时意外点燃打火机造成伤害。分为感官试验和非感官试验。感官试验主要是观察防止儿童开启装置在多次打火和各项试验后能否继续有效。感官试验合格的,按照SN/T0761.2-2011《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进行非感官试验。】、燃烧高度试验(包括火焰高度试验、爆火、溅火和跳火试验、熄灭试验三项)【该项目测试过程中打火机火焰高度不能超过规定值;不能出现任何爆火、溅火现象;跳火不应超过50mm;打火机正常动作熄灭后,熄灭时间不能过长。】、跌落试验【该项目是模拟使用者在点烟时,打火机掉落至地面后是否能正常使用,考验打火机“抗摔”能力。试验过程中要用到跌落测试箱,将样品从(1.5±0.1)m高处自由跌落至混凝土地表面,测试后不应出现燃料箱破裂/爆裂或者自燃现象,或者燃料快速泄漏现象。】、温度试验【温度试验模拟打火机装在集装箱中运输过程中,集装箱中可能的温度环境,考验打火机“耐热”能力。将打火机置于高温试验箱中,在65℃±2℃温度中保持4h,取出后不应出现燃料箱破裂/爆裂或者自燃现象,或者燃料快速泄露现象。】、持续燃烧试验【模拟打火机照明、演唱会现场氛围灯使用场景。点燃打火机保持2min,不应出现打火机组成部件的燃烧、脱离或破裂等现象。】、压力试验【给打火机注氮加压至1500kPa,内部压力下降应不超过250kPa/min,考验打火机“抗压”能力。】、燃液容量试验【为确保安全,打火机充灌的液化气体不能超过气箱容量的85%,即打火机不能“吃得太撑”。】、循环燃烧试验【点燃打火机并持续燃烧20s,间歇5min,重复这样的操作达到10次。如果没有出现各类火焰缺陷,该项目就检验合格啦。】、重复注气试验【给打火机重新充灌燃料后,不应出现燃料泄漏等问题。】和燃料相容性试验【该项检测时间最长,要将打火机在(40±2)℃的温度中保持28天,取出后观察打火机是否出现泄露现象。】。



3. 合格准则:经上述试验后,如每项试验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合格,经型式试验合格的由海关总署认可的实验室出具《出口打火机型式试验报告》。



打火机型式试验报告周期:对于连续出口的相同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的金属外壳打火机,全项型式试验周期为12个月,塑料外壳打火机全项型式试验周期为9个月。


4.不合格的处置:如果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则加倍抽样重新进行检验,如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不合格,不准出口并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书》。



NO.3 常规检验



1. 报关


出口打火机常规项目检验,在其全项型式试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内逐批进行。出口打火机报关时应提供以下单据:


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关单》并提供相关的外贸单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发票、 装箱单等。

出口打火机生产企业代码。

《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自我声明》。

厂检结果单。

所使用包装容器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出口打火机型式试验报告。



2. 现场抽样


海关人员接到申请单后,审核申请单及有关报关材料,核对检验内容,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和要求确立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抽样。



3. 打火机检验


外观鉴定


核查企业登记代码是否清晰、准确 ;


核对结构、生产工艺、主要材料是否与《型式试验结果单》上样品基本相同;


核对警告性标识、内装危险品名称;


包装容器标记,批号和危险货物标志,检查包装方法应与提供的包装设计方案相同;


木箱、纤维板箱等以铁钉或U型钉紧固时钉牢,不得冒头,钉尖盘倒,纸箱完好无损,打包袋紧箍箱体、封口平整牢固;


内包装物质与内容器不得有影响安全的化学反应。


样本保险装置鉴定


样本保险装置常处于保险状态且能起到保险作用则该项合格。


(无保险装置可免做本项鉴定)


使用鉴定


依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SN/T0370.3-2012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核对运输方式和最大毛重,箱体是否完好无损,打包带是否紧箍箱体;标记是否清晰,包装表面是否清洁;危险标记是否相符,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是否正确。


性能鉴定


跌落测试:每个样品按跌落部位分别为垂直向上、垂直向下、水平方向从1.5±0.1m的高度跌落3次。


充灌量鉴定:打火机充灌量不大于85%。


渗漏试验:样品置于温度65℃±2℃的水槽中并保持30min。




4. 合格判定


以上各项检验鉴定均合格,则该批合格。



5. 签发证书


海关对常规项目及包装使用鉴定合格的出口打火机签发电子通关信息、《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其中,出口打火机电子底账有效期为6个月,《使用鉴定结果单》有效期最长12个月,但此有效期不能超过相应的《性能检验结果单》的有效期。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打火机,应铸有海关发放的代码,其外包装上必须印有代码和批号。




NO.4 口岸查验



口岸查验时应按以下方式查验:



1. 报关人需提供的材料 :报关单。



2. 核查货证具体内容:核查封识是否完好,是否与电子通关信息一致;核查货物唛头、标志、批次、编号是否完好,是否与电子通关信息一致;货物外包装是否完好。



3. 查验合格后,口岸海关出具电子通关信息。



来源:阿拉关务人